我不明白。
藝人也是人。藝人也有生命有感情有需要有尊嚴。
難道因為她們是藝人,所以不能跟男朋友上床?更不能拍裸照?
又或許,你認為床事不能宣之於口。
那如果這些是羞於言表的事,
為甚麼於自己是羞,於別人就可以隨意嘲弄嬉笑?
大家一邊在罵男方的愚蠢和不負責任,為甚麼一邊卻又跟主謀一同聯手去傷害人?
為甚麼還要一再追蹤著最新上載的相片?
究竟是為了甚麼?當你的手在操控鍵盤、滑鼠的時候,你有想過自己在做甚麼嗎?
如果被拍的是你自己?你的女朋友?
你會否還能如此般輕鬆大笑、高談闊論?
好奇心,唔係大晒。
這樣被扭曲被聖化的好奇心,已經殺死了不只一隻貓。
也別說甚麼「食得鹹魚抵得渴」。
她只是藝人。她收了酬勞,她唱歌她演戲。
幕下了,她也只不過是一個27歲的女生。
2008/01/29
夠了沒有
標籤︰ 世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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