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大了,跌得多了。時時當心裡的聲音喊著想要離開目前、想要行前半步,潛藏深處那些關於痛的記憶會忽然浮起,腳踏在半空終於還是縮回。一次如是,兩次如是,三次、四次……,漸漸舒適地帶的圍牆愈築愈高,漸漸勇氣愈來愈弱小,漸漸心也啞了。於是,日復一日地生活,僅僅在生存以上的生活著。
就甘於這樣嗎?
不久前我在網上讀了一篇文章 - 「十個不辭去壞工作的壞藉口」,其中一個壞藉口如此說︰ 「我是永不放棄的!」
試試講出以下幾位*公認*成功人士的共通點︰Larry Page, Sergey Brin, Tiger Woords, Reese Witherspoon, John McEnroe and John Steinbeck -- 對,他們都從史丹福中途輟學。 古語有云︰「成功的人永不放棄,放棄的人永不成功。」然而,這是完全錯誤的。辭掉一份壞工作根本就是常理。
讀著的時候心裡一直在嗯嗯嗯。對呀,放棄一份沒有出路的工作(或曰︰一份月薪)或一段腐爛的感情關係,根本就算不上甚麼「放棄」。那應該永不放棄的不是目前安逸的環境,而是自己的生命 -- 是把自己的時間,花在自己心底深處最想要成就的事上,是Steve Jobs 所說「做你熱愛的事」。
別要被已經過去了的事情阻擋你向前闖,別要被那些早已經結疤不痛的記憶欺騙,走出去吧。一天有二十四小時,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,生命還有太多可能性,待你發掘。
下一次,心的聲音跟你說話,怯的時候,看看身邊也在追夢的人,或大聲讀一遍今天阿信寫的︰「無論如何,我再次告訴自己,相信當下,不要為了害怕,而留下無法更改的未來,每個現在,都會是值得回憶的永遠。」
然後,吸一口氣,提起腳,踏出去吧。
願共勉。
2011/09/01
我再次告訴自己︰永不放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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